商洛市民政局未经林业部门批准退耕还林地里建墓园
近日,记者接商洛市商州区陈塬街道办事处陈塬村十二组村民反映,该组卧龙组干部非法出租给商洛市民政局修建墓园,他们将其情况向商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快一年了,至今仍无人过问,就此事,2006年8月9日、14日,记者到当地进行了调查采访。
燃气站、加油站、变电站称:在此建墓园存在安全隐患
在312国道构峪口收费站记者看到,其北侧的山坡上林木间一条盘山路正在硬化,坡根路口处是正在施工修建高大气派的墓园门楼,门楼工地边立着制作精美的“商洛市卧龙山生态园林公墓简介”。简介上说:该墓园是经商洛市政府同意,省民政厅批准修建的市级生态园林公墓,一期建设占地面积130亩,是市政府的2006年重点工程之一。在距墓园不到50米的商洛市行署煤气站及距其不到100米的构峪加油站和陈塬变电站,记者向工作人员核实墓园的建设单位,其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墓园建设单位确实是商洛市民政局,该工作人员又反映,加油站、煤气站及变电站属于安全重点监管部门,国家对其周围的环境有严格的要求,因为稍有疏忽就要能导致不可估量的不安全事故。墓园在煤汽站及加油站安全范围内强行施工,两家单位分别拦挡了两次;且墓园开工、上梁庆典时两次鸣放鞭炮,两家单位分别去交涉,对方都是不理不睬。墓园建好后,将来清明时节人们少不了要烧纸线、鸣鞭炮、其安全隐患无穷。
占用村民退耕还林地 群众多次反映无结果
正在灌煤气的一构峪口村民见记者采访墓园的事,快言快语地向记者说,墓园的占地全是退耕还林地,开工后当地村民多次到工地上阻止施工,对方仍然是我行我素强行施工,已成林的退耕还林树木全部补毁坏。记者问其陈塬村十二组村民反映占用退耕还林修建墓园的是商洛市民政局,而“公墓简介”上为何不见商洛市民政局的挂名?该村民说,这墓园是挂商洛市民政局的牌子,西安的一个商人投200万无资金修建,前期征地、签合同是商洛市民政局,后期施工是西安商人,发生纠纷互相推诿、踢皮球,最后不行的话政府出面逐级往下压制村民。记者向其打探另94亩地的原承包者,该村民说主要是构峪口村二组村民。
在构峪口村二组的通村路硬化工地上,记者了解到,墓园占用地都是村民的责任田退耕还林地,从2002年起,二龙山的土地承包者都从政府相关部门领取了相应的退耕还林款。
在陈塬村十二组,在地里干活的村民向记者反映,卧龙山的退耕还林地都是村民和集体签了30年承包责任合同的责任田,而村组干部背着村民和商洛市民政局所签的墓园租赁合同却是50年,首付10年租金,每亩500元。形式上是租赁村民的退耕还林地,而事实上是非法征用了村的退耕还林地,且今年的退耕还林地款也即将发放下来,自2005年8月25日,修建墓园的挖掘机开进陈塬村十二组村民承包经营的卧龙山林地里毁坏林木、挖掘林地村民阻挡无果后至今,村民已跑遍了包括商洛市政府在内的商洛市及商州区所的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没有一个部门能给村民一个明确满意的答复或处理意见。村民向村组干部和市民政局索要卧龙山退耕还林地的租赁合同查看,均遭拒绝。
林业站:已送达停工通知书刊号 但施工仍未停止
2006年8月14日,记者找到商州区陈塬街道办事处林业站林业员了解情况,林业站的林业员告诉记者,卧龙山构峪口村二组和陈塬村十二组的退耕还林地项目是2002年上报的,每年的退耕还林款都是如数拨付到位。去年秋季墓园毁损林地施工时,因没没有报上来补充的退耕还林地,原来的退耕还林款已领而其面积又得不到保证。2005年10月初,办事处林业站向墓园施工方送达了停止通知,墓园筹建处一位姓董的人收了通知,但施工并没有停。随后,林业站的两位女同志两次到墓园工地上去交涉,让其将占补的退耕还林面积报到上来再施工,但墓园的施工方理都不理。
墓园管理所:毁林事实存在 手续正在补办
23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商洛市墓园管理所,一位姓董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卧龙山墓园不存在安全问题,消防安全部门已办理了相关手续,毁掉了林木到植林季节会补植,林业部门的手续也正在补办。
国家实行退耕还林政策,是为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建设基本农田、提高农民经济速度,加强农村原源建设,实施生态优称的又一利民举措。为什么村民责任田的承包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为什么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在商州区陈塬办事处就失去了效力?为什么权益受损的村民向上级政府部门反映的问题近一年了却一直得不到答复处理?此一事件其结果将来如何,本报将进一步报道。
相关规定:“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二条:在退耕还林项目实施范围内从事滥采、乱挖等破坏地表植被的活动,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弄事责任……